国家基药目录酝酿8年“上新”,和医保目录如何衔接?

2026-07-10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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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版)》,新版目录共收录药品794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中成药318种,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9日下午15:00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版目录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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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司长龚向光、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徐娜、国家中医药局科技司副司长马忠明、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司副司长于江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临床药学部主任张健出席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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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司长龚向光介绍说,据测算,新版目录药品占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品种使用总量的71%,其中,基层、二级、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量占比分别为78%、74%、65%。 

本次调整始终以基层为重点加强用药衔接,围绕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用药需求重点扩容:

一是聚焦发病率较高的重点病种,扩大药品种类,提高患者用药适宜性。这些慢性病和常见病用药适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日常配备的药品种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就便看病用药需求。

二是扩大药品覆盖病种范围,提高人民群众用药的可及性。这次新增药品进一步扩大了药物治疗覆盖的病种和中医证型的范围。提高儿科、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调增了儿童专用药5种、精神卫生用药5种等,新增了儿童、青少年注意缺陷多动症治疗用药。

三是聚焦基层能用常用会用的药品,方便人民群众在家门口附近就近就便用药。这次新增的116种药品,大部分在基层都有配备使用,有利于促进不同医疗机构间的用药衔接,让人民群众在大医院看完病,在家门口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能用到相同的药。如新增的治疗高血压、糖尿病、消化系统等慢性病常见病用药,包括基层在内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都有较大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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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徐娜表示,虽然医保药品目录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功能定位、药品范围、管理政策和制定原则上有所区别,但是两个目录在衔接方面,医保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工作协同,在调整机制上也形成了稳定顺畅的协同关系。

一方面,在医保药品准入条件上加强了政策协同。自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全面实施申报制以来,一直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作为申报条件之一,而且明确同通用名获批上市的时间不受目录调整当年5年内新获批上市的年限限制。2018年版的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诊断和治疗性药品,除了一种中成药之外,已经全部纳入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另一方面,加强在医保药品支付管理政策上的工作协同。为了更好地适应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工作安排,2026年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条件中,明确对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表述作了修改完善,明确纳入现行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可申报。

同时,这次的基本药物目录调整中,新增的药品品种均为医保药品。后续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也将根据新版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情况,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品种优先调整甲乙分类,更好地减轻患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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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局科技司副司长马忠明介绍说,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此次目录更新调整中,中药主要有以下调整:

一是根据目录调整的原则,新版目录中,中成药与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品种数量仍保持总体平衡,调增的中成药品种共48种。同时,符合已颁布的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按照规定仍将继续作为基本药物纳入管理。

二是新增中成药除基本覆盖中医药临床分科外,聚焦中医药优势病种,新增心系用药5种、肺系用药4种、脑系用药4种、妇科用药4种、儿科专用药3种。 

三是民族医药作为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临床实践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此次新增的中成药包括藏药、蒙药、维药等少数民族药品。

四是为了鼓励和支持中药创新发展,还新增了中药Ⅰ类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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