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层 能力质量两手抓两不误

2026-04-02
来源:健康报
作者:高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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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聚焦基层医疗质量薄弱环节,通过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健康报记者采访了参与文件起草的两位专家——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健康发展处处长刘俊峰、首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吴浩,请他们围绕政策背景、核心任务、推进路径等方面进行权威解读。

回应关切

“群众最关心、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在‘家门口’就医能不能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吴浩结合多年扎根基层一线的经验指出,随着分级诊疗加速推进,越来越多患者选择在基层首诊。只有筑牢基层质量安全这条底线,让群众在“家门口”既能便捷就医,又能得到安全规范的诊疗服务,群众才会真正信任基层、愿意选择基层。
刘俊峰介绍,《行动方案》的出台,旨在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等要求,并在“十四五”时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已取得的显著成效基础上,聚焦当前仍存在的质量短板接续推进。他指出,截至“十四五”末,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居民就近就医的便捷性大幅提升,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等活动,基层整体服务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刘俊峰同时指出,基层医疗质量仍需进一步补短板: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尚未有效形成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机制;服务能力与规范化方面,服务基础尚不够牢固、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与“基层首诊”的功能定位还有差距;安全风险防控方面,底线意识、风险管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行动方案》聚焦这些突出问题进行设计,明确了9项核心任务和39条自查内容,全面覆盖制度建设、人员培训、门诊质量、急诊急救、合理用药、检验检查、护理服务、院感控制、住院和手术质量等基层医疗全流程。
吴浩将其概括为一套“精准务实、直击短板”的体系安排。三年行动的核心目标在于立足基层已有的技术和设备基础,聚焦医疗安全,重点解决“已有项目如何规范开展、如何实现同质化”的问题,要求基层开展的诊疗服务都严格遵循临床路径、诊疗规范,实现全过程规范同质。
吴浩表示,长期以来,基层对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较为熟悉,但对医疗质量的规范管理和常态化督导相对薄弱,“想抓质量却缺少清晰抓手”。这9项核心任务和39条自查内容,搭建起基层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框架,指导基层以医疗质量改善的核心任务和指标体系为抓手,用标准化方式推动基层诊疗能力规范提升,实现系统性质量重塑。
与“优质服务基层行”等政策相比,三年行动的侧重点更加鲜明。刘俊峰将其概括为三个转变:工作重心从“建机构、提能力”转向“强质量、守安全”;覆盖范围从“逐步推开”转向“全部覆盖”,强调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区社一体”为单元,由牵头医院负总责,把质控资源、标准、培训、考核全面下沉到基层,实现上下同标准、同质控、同改进;工作模式从“宏观单次性要求”转向“微观持续改进”,明确标准、方法、整改要求,通过三年递进式达标,最终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

梯次推进

考虑到我国东中西部、城乡之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水平的客观差异,《行动方案》在推进节奏上作出了“先抓重点机构,再扩面,最后网底兜底”的三步走策略:2026年底优先覆盖中心乡镇卫生院(含县域次中心)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7年底扩展至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8年底将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刘俊峰表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枢纽,做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县域次中心,优先提升其医疗质量安全水平,能够使其在“县—乡—村”一体化质量管控中发挥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从功能定位来看,这类机构承担门诊、住院、手术、急诊急救、慢性病管理等综合服务,是分级诊疗“基层首诊”的核心载体,服务人口多、辐射范围广,优先补齐医疗质量短板,能够快速提升区域整体基层医疗质量。从现有能力基础来看,这类机构人员、设备、房屋条件等相对较好,已经开展住院、手术、急诊等服务,具备落实核心制度、开展质控管理、接受上级指导的基础条件,政策落地见效快、可复制性强,能够形成标杆示范,带动其他基层机构全面跟进。
吴浩对这一安排深表认同。他认为,“先抓重点机构,再扩面,最后网底兜底”的三步走节奏,充分考虑了我国东中西部、城乡、大小县之间的巨大差异,避免“一刀切”带来的“一窝蜂”、形式主义等问题。“先把这些重点机构医疗质量管好,能直接保证大量群众的就医安全问题;这些机构基础条件更好、管理更成熟,适合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坚持边试点、边整改、边总结、边推广,完全符合中国基层实际,让政策能够稳步落地。”吴浩说。
在保持全国统一性的同时,《行动方案》也为地方差异化开展工作预留了充分空间。原则上由省级或地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吴浩指出,9项核心任务和39条自查内容是基于我国医院质量管理成熟经验和国际相关经验凝练而成,是全国基层医疗质量管控的底线。各地在推进过程中要深刻理解核心要求,结合人员素质、机构实际细化举措,引导医务人员严格遵循基层慢性病防治管理指南、常见病多发病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等相关要求,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医疗质量改善。

只是起点

医疗质量改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协同、持续发力。《行动方案》在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上进行了清晰明确、层层压实的制度设计,旨在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长效机制。
在责任落实层面,《行动方案》明确,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负总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区社一体”模式同样由牵头医院负总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吴浩认为,这样的责任划分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解决了以往责任不清、人人负责实则无人负责的问题,让医疗质量管控有体系、有责任人、有推进机制,为核心任务落地夯实了基础。
对于如何保障责任落地,刘俊峰作出三方面提示: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将医疗质量改善作为医共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规范质控中心建设管理;注重统筹协调,把三年行动与基层巡查、“优质服务基层行”、医联体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指导质控中心结合基层实际细化制度与指标;强化工作保障,加强智慧县域医共体、基层智慧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基层,用数字化手段助力医疗质量管理。
在构建长效机制方面,受访专家们特别强调了“赋能”的重要性:充分借助数字化、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医疗质量管控,借鉴三级医院经验,用技术手段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文书质量、辅助合理用药,以新技术推动基层医疗质量改善和提升。同时,医务人员培训要以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药品临床应用指南等为重点,多用案例教学,提升培训实效。
吴浩特别强调,要避免将医疗质量改善和能力达标评审混为一谈,9项核心任务和39条自查内容是工作的起点而非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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